现该处房产由被赠与人所居住,赠与人在外租房居住.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赠与人搬离此处房产,同时要求原赠与人在此居住至百年,在此期间被赠与人不得来打扰原赠与人的生活(注原赠与人系老人)望得到社会的帮
更新时间:2005-11-28 20:43:25
问题描述:
所居住房产于2003年10月14日在济南市历下区公证处办理了房产赠与合同(其中注有原所有人在此处房产可居住至百年,但未注明被赠与人不得在此居住),2003年10月24日在济南市房屋管理局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产证户名更改为被赠与人.后因家庭矛盾,赠与人自行搬离了此处房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