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从住院治疗到这样的结果才九个月,您说医院是不是该负些责任?这是不是医疗事故?这样能不能告医院要医院赔偿?
更新时间:2005-11-25 09:39:10
问题描述:
医生在治疗我癌症亲人时开始先抗炎一个疗程后,这时侯阴影才3乘4,换另种药再进行一个疗程抗炎回到医院又被医生告知再进行一个疗程抗炎(可能是无床位的情况下),造成拖延时间一个月才对病人动手术,这时侯阴影已经变成6乘10。使肿瘤越长越大错过治疗的大好时机。(我查了好多资料,癌症病人的治疗程序:发现可疑病征先抗炎治疗一个疗程,再照片看是否有效果或者用穿刺活检。)还有,手术后,医生没有做CT而做X光不能发现微小肿瘤,结果继续放疗、化疗。花费我十四万元,到化疗五个疗程(医生开的化疗方案是五个疗程)结束时再做CT肿瘤已经复发很大了7乘8。接着又被转到其他科消融和化疗花去六万(一个月),化疗后二十天再照片比复发时还要大9乘14。请问律师:从住院治疗到这样的结果才九个月,您说医院是不是该负些责任?这是不是医疗事故?这样能不能告医院要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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