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我是否有权回福利房居住?2、是否可以告他重婚;3、是否可以告他无牌经营,违反公务员守则。4、违反计生法有什么惩罚,我想与孩子相认?我可以得到的最大利益是什么?而将遇到的问题又是什么?我先
更新时间:2005-11-21 19:52:37
问题描述:
1、本人于1999年结婚,2000年我先生(公务员)分了福利房(已购买),但我们一直没有入去居住,现他没有经我同意就给了他人居住。2、他现在已和第三者居住;3、最近我发现他与人合股开了一间大排档,但没有营业执照。4、1994年我和先生已有一子。满月后,我先生将他送到他的亲戚家,他一直没有给我见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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