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到法院去起诉她吗?2.那个借条有法律效律吗?3.我怎么样才能要回钱?4.我怎么去找到对自己利的证据?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5-11-13 21:42:28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百忙中打扰你了! 我是一名普通的下岗工人,2004年下岗后就在步行街开了个小服装店,认识了一个下岗的姐姐(也是做生意的),因为当时觉得她人不错,所以在2005年3月份到5月份的时候她分别向我借了一万一千七百元钱,因为当时同情她是下岗工人,又加她非常诚肯的说三个月就还,我就没有打借条就把钱借她了.可是到现在她都没有还给我,并且手机一直关机.(在9月17日底我让她补我了一张借条,但后来听别人说,她留的名子是个同音不同字的错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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