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这样的情况C可以告B嘛?C也知道她是个见不得天日的人,她也知道她是个令人唾弃的第三者,可是她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她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嘛?
更新时间:2005-11-13 19:10:47
问题描述:
A和B是闹了5年离婚的夫妻,他们虽然还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但是夫妻早就有名无实了。他们闹离婚的第三年A认识了C,C也很爱A,A经常带着C参加同志的朋友的聚会,每周就算是再忙也要抽出一天的时间来陪C。A的妻子B其实也早就有了一个很好的情人D,而且D也做好了娶B的准备。就在今年的11月10日,A带着C参加朋友的聚会,席间B突然来了,坐在了C的身边,随后抽出了一把刀刺向C的腹部,C伸手攥住了刺向腹部的尖刀,所幸的是C只是手上受了一点伤,接下来的几天里B一直在电话骚扰C,C很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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