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忙,加上家中有些变故,没有精力一次次地去找开发商。也咨询过附近的律师,有的说:时间太长了,过了什么时效,打官司也要不回来钱了。是这样的吗?我们还有什么办法要回我们应得的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5-11-10 16:35:35
问题描述:
我于2001年5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合同约定是2001年12月31日交房的。但到时房子还没有盖完。直到2002年10月才拿到新房钥匙,但内部还没有完全完工,开发商说:你们可以先装修。按合同规定,我们可以拿到违约金的。我们以为同一幢房的住户应该执行同一赔付标准的。没曾想当时有部分住户打了官司,拿到了应有的赔付款,没有打官司的赔付就少得多。事后我们多次找到开发商讨要赔付款,但他们以帐上没有钱,拖着赖着不给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