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是当时的股票炒作人员,对于这件事,只有我一人知情,可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有法律问题,也就是说,我不知道这么做,有没有违法,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
更新时间:2005-11-24 17:43:36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公司原来是国营企业,于2003年春节前改制为私营企业,该公司在2001年9月开始从帐上转款到证券公司进行炒股,不止在一个证券公司,也不止一个证券帐户,其中一个是公司的名字,一个是公司法人代表的名字,到了2002年9月,公司领导把在南京开设的所有的证券帐户上的所有的股票和现金全部转往北京的一家证券公司,于此同时,又从公司帐面上转款,加起来共三千多万,后来,公司大概于2003年1月公司成功改制,面这三千多万却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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