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怎样才能得到股权分割前的收益,即2000年7月至2004年11月前我应得的收益?我可以在得到股权后再提起诉讼,要求得到2000年至我取得股权前的收益吗?非常渴望得到您专业的指导
更新时间:2005-11-24 20:06:1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向您咨询一件事. 2002年离婚时前夫隐瞒的公司,是2000年在北京注册的,资金50万,与另一人合开,股份各一半,投资各一半。2004年7月他们各自将3%的股份共计6%合计为3万元卖给了另一位朋友。所以现在股东是三人。) 2004年8月我查到他开的公司,2004年九月法院受理我的诉讼.我的起诉书上诉讼请求有两项,重新分割股权和收益,当庭交了对公司做审计的申请书,但法官迟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2005年4月7日上午我的代理人说去法院了解情况,下午代理人告诉我被告答应给我他股份的一半,或者给我三万块钱做为补偿。让我把我的股份卖给他,我说我要一半的股份,我的代理人说那我就签字了,我说可以,之后我说收益那项请求要做审计,我的代理人说你签字了,就不能做审计了,我说那收益那项请求怎么处理啊?他和法官都劝我撤回,我没同意,法官对我说,你签字就算调解生效了,我说你们从没说就是调解,只是说对方给出的两个条件,而且两个条件都是对股权的分割,我不完全同意他的条件,我只同意一半的股权,收益对方没提怎么处理,我也没放弃,怎么能算调解完呢?他说你的律师是特别受权,他签字就生效,就把电话挂了。说执行时做。不久法院就下了调解书,调解书上说: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黄***拥有的**公司47%股份中23。5%的股份归原告张**所有。调解书只字未提未分割前收益如何分配. (2002年离婚时前夫隐瞒的公司,是2000年在北京注册的,资金50万,与另一人合开,股份各一半,投资各一半。2004年7月他们各自将3%的股份共计6%合计为3万元卖给了另一位朋友。所以现在股东是三人。) 2004年九月法院受理我的诉讼.我的起诉书上诉讼请求有两项,重新分割股权和收益,当庭交了对公司做审计的申请书,但法官迟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2005年4月7日上午我的代理人说去法院了解情况,下午代理人告诉我被告答应给我他股份的一半,或者给我三万块钱做为补偿。让我把我的股份卖给他,我说我要一半的股份,我的代理人说那我就签字了,我说可以,之后我说收益那项请求要做审计,我的代理人说你签字了,就不能做审计了,我说那收益那项请求怎么处理啊?他和法官都劝我撤回,我没同意,法官对我说,你签字就算调解生效了,我说你们从没说就是调解,只是说对方给出的两个条件,而且两个条件都是对股权的分割,我不完全同意他的条件,我只同意一半的股权,收益对方没提怎么处理,我也没放弃,怎么能算调解完呢?他说你的律师是特别受权,他签字就生效,就把电话挂了。为此我于4月13日从东北来到北京,他们交涉,他们说法官不在,要两天才回来,我等了两天,总算见了法官,他还是不办理,说要我等通知,找庭长,法庭说庭长不在,我很无奈,很无助,去法院找院长,但不是接待日大门都进不去,就给院长写了信,要求尽快办理委托审计的手续,伤心而归。 回家后,我让律师问何时做审计,他告诉我:法官说执行时做。不久法院就下了调解书,调解书上说: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黄**拥有的**公司47%股份中23。5%的股份归原告张**所有。调解书只字未提收益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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