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电影厂剥夺了他在某电影中的导演署名权。是否享有对该电影的署名权?整部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应该由谁享有
更新时间:2021-12-31 16:22:45
问题描述:
北京某电影制片厂导演张某,状告电影厂剥夺了他在某电影中的导演署名权。电影厂承认在该电影中张某付出了很多劳动,其在片子的导演署名中拒署张某之名的理由为:犯了错误的导演不能上字幕。原来,张某在外景地拍片时因被公安局传讯而被厂方停了职。法庭出示材料表明张某参与导演的258个镜头被采用了209个,而全片为463个镜头。
提问:
(1)本案中,张某是否享有对该电影的署名权?
(2)整部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应该由谁享有?
(3)著作权法是如何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进行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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