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入职深圳市标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域公司)对这项检测王先生并不知情。是否有过错?
更新时间:2021-12-28 12:36:10
问题描述:
一:6月10日,王先生入职深圳市标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域公司),在宝安区沙井4S店做汽车维修工作。6月13日,刚刚工作3天的王先生被标域公司安排到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进行就业体检。在体检前,王先生预交了50元体检费,其中包含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检测,对这项检测王先生并不知情。事后,未经王先生同意,该医院将包含有乙肝病毒血清标志信息的体检报告交给了标域公司。王先生的体检信息在人事、公司主管、车间领导之间进行传播。随后,标域公司以有乙肝为由将王先生解雇。王先生表示,如果不是医院泄露其隐私,他应当在公司里干得好好的。
图书 请问:此案中医院是否有过错?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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