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改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11-06 15:08:14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解决我得问题,事情是这样的。 10月30日晚上我在餐馆吃饭时由于孩子困了想睡觉我抱着他在走廊上哄他睡觉时被服务员端的热汤烫伤小臂,起了好多水疱,我九个月大的儿子的后脑也被烫伤,服务员也受伤了,现在餐馆说我吃饭时应该在桌子上吃饭,不应该瞎溜达,当时去了一趟医院做了简单处理后就不管了,我为此还请了一个星期的假,而且我的手臂也落了疤痕,我儿子的后脑也有疤痕,我现在如果去告他,可以主张哪些权利?比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伤害补偿等 。我该收集哪些证据来支持我得主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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