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这种一房又租又卖的行为是否违法?是退房还是继续?退房的话物业和开发商能赔偿我的损失吗?恳切地希望律师能帮助我。希望您百忙之中能回答我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5-10-31 17:25:36
问题描述:
我欲购买本小区地面车库一间,车库已租赁给其他业主,但是在我付款之前,物业及售楼处均承诺:已与租户协商好,付款后租户即腾出车库。于是我于05年10月9日上午10点缴纳大定5000元,定金单上注明有效期至10月17日,售楼小姐说可再延期几天。午饭后,物业通知我下楼看车库,租户大声骂人,说车库是她家的,凭什么要看,于是双方起了口头争执,物业当时不在场,后来我赶去叫物业主任,她才出现,也未能解决问题。至此,车库未看成。10月20日,我到售楼处,要求他们带我看房,看后我付余款。售楼小姐/销售经理均表示,此房不能卖了,要等到06年8月以后,租约到期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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