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来的公司做销售,然后利用职务之便,私下收取了客户的钱,请问我这样还会构成什么犯罪吗?
更新时间:2021-12-08 10:16:15
问题描述:
我在原来的公司做销售,然后利用职务之便,私下收取了客户的钱,然后自己给客户提供服务,而没有通过公司。但后来我离职了,没有给客户服务完,现在客户把整件事告到公司。我已经和客户协商好了,全款退回,客户也表示不在追究。但公司那边一定要追究我的责任,请问我这样还会构成什么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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