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家里有事住不了这边,通过和我和租的人商量,他同意把这房子租下来,我们的房子是2室一厅,现在和中介谈,他不答应,居然要我2个月的违约金,每个月为2200元,应不应该交这钱?我想是不是可以通过合法的
更新时间:2005-10-27 15:26:19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8月10号在海淀区租了一套房子,当时定了一年,当时房东说这房子是他用钱刚买的,其实他是中介,当时签合同他是拿假的房产证,是复印的那种,(后来真房东来了,他拿出了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和户口本,说这房子是他租给中介公司的,要我们安心住没关系,)所以我们就没有搬,也不想找太多麻烦就没有和中介闹矛盾,后面中介乱像我们要钱,说什么物业管理费要600多元/年,我去物业问了才120元/年,钱我们没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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