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空气压缩机,款项已经付清,现在经过几个月使用后,该机器的某些指标(含油量)远远没有达到乙方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标准(相差几倍),致使甲方利用该设备生产的产品达不到自己的质量要求,
更新时间:2005-11-11 14:36:44
问题描述: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空气压缩机,款项已经付清,现在经过几个月使用后,该机器的某些指标(含油量)远远没有达到乙方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标准(相差几倍),致使甲方利用该设备生产的产品达不到自己的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了损失。但是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该标准的约定,而乙方说明书中对该标准的措辞是“可达到某某数值(指标)”。乙方过来修理过几次,但问题仍未解决。后甲曾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提出了整改方案,要求甲方再买些后处理设备(另外付款),甲方未同意。请教律师:该机器某些指标达不到其说明书中的标准,可否要求退货。或者对此事的解决还有别的什么好的方法? 有劳,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