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租车公司要求我出两千元剩下的维修费用,是否合理?是否需要支付?
更新时间:2021-11-16 13:25:31
问题描述:
我租车发生追尾事故,我全责,前车定损一万,我车定损三万。租车时购买了租车公司的保险商品(名称为畅行服务费)。根据畅行服务的细则,只能报定损在两千以下的事故,实际租车公司购买的保险额度是二十万,现在租车公司要求我出两千元剩下的维修费用,是否合理?另外像我索要的停运损失费和车辆折旧费是否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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