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求他们付营养费,面部由于破相等相关费用,他们却不给.学校也不能够给我们调节好.请问,我们的要求费用,合法吗?可以立案吗,打官司的话,能赢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5-10-20 18:05:41
问题描述:
我弟弟是九中高三学生,那天下午他在学校厕所洗手,不小心把水弄到旁边同学的身上,连忙说对不起.后来继续洗的时候,该死的水龙头控制不住,又溅到那同学的身上,那同学以为是故意的,二话没说.冲上去,给我弟弟两拳.致使弟弟嘴角出血,缝了七针.下吧也破皮.对方家长只给了一千多元,只够医药费和交通费,还说已经给的很多了,原因是同情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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