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起诉
更新时间:2007-06-13 23:07:06
问题描述:
我朋友和他爱人2004年离婚,离婚后没多久又生活在一起,没办理复婚手续过着正常的夫妻生活,在今年一月份的时候,男方又和另外一个女人同居了.那男的两头住着,我的朋友就让他离开了家里,他一次性支付给孩子一笔教育经费,并重新签订了关于孩子的抚养协议.请问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向男方赔偿吗?因为女方觉得无法承受男方带给她的欺骗,所以一直存在着一些争吵.现在男方提出要向女方要钱,请问女方是否有权力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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