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要进行房产公证,需要哪些相关证件?2.我们在渝中区登记结婚,但房子在南岸区,如果公证,需要在哪里进行?3.请律师公证与到公证处公证的法律效力是否一样?如果是,费用收取怎样计算?谢谢。
更新时间:2005-10-16 14:48:33
问题描述:
我与男朋友于2004年登记结婚,并于04年底购买了商品房一套,房产证上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房子基本由我出钱并进行装修。现在,为了明确房产的归属,我与男友协商,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准备进行房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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