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问:为了采光的相邻权受到侵害,应该如何行动更加简捷有效,有把握获得赔偿。因为房子已经建得差不多了,要拆掉是不可能的。包括协议或者诉讼对象为开发商、规划局或者两者?依据凭什么?谢谢!
更新时间:2005-10-08 21:44:16
问题描述:
根据规划局的在建工程图纸,该新建小区一片100米层高的楼房距离我家6层楼房40多米,位于正南方,所以挡住绝大部分的采光日照。现在查过规划局的技术规定,24米以上的楼房间距是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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