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到我们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我知道现在对于网络帐号保护上面没有立法,我能否去公安机关以侵犯我的私有财产使用权报案?如果能够报案,警方一般会如何处理?(我有对方的电话号码,相信找到对方不是难事)
更新时间:2005-10-07 11:11:02
问题描述:
2005年9月,我在网络上发布一条卖网易公司通行证的信息(其主要功能是网络游戏帐号以及网易的邮箱,相册,个人空间等等)。2005年10月4日晚上,有一名自称买号的人联系我的手机,说想要购买我的帐号,并且希望先给他看号,鉴于网易公司对于帐号有很好的保护措施(例如,不能随便更改的安全码),所以我答应了他先看帐号的要求,将帐号密码告诉他,在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答应购买这个号,并且与我说好了价格,我就把银行帐号给予他,他答应我第二日存钱。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我突然发现我的通行证帐号被锁定(网易公司规定只有用安全码才能锁定帐号),由于我的安全码设定为我的QQ号码,我怀疑是被对方猜到,于是我又用网易的另外帐号登陆游戏,并且与当时登陆在我的帐号的人聊天,最终确定是那个与我联系的“买号人”!在10月4日-10月5日,对方没有下线过,造成我的消费点数在1天之内达到102点,给我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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