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按法律估算,他们应赔我们多少。凭那张借条我们能向现在的欧生要钱吗?如果我他们打官司,我要怎么做?如果打完官司后,他们坚决不可钱怎么办,他们的资金和社会关系都比我们多呀
更新时间:2005-10-08 08:47:18
问题描述:
我弟在厂上班时给锅炉的煤灰烧伤,入住郴州第一人民医院,烧伤面积达百分之四十八。当时因伤势过重,对方让我家先垫付医药费三万九千多,他们也出了一部分。2005年6月1日,宜章公安局法医鉴定为8级伤残。在此之前他们有同意付医药费,但是没有说付别的费用,只是说按劳动法做。他们写了一张三万多欠条给我弟,在他所说的时间付清给我们。同时他们给了我弟做了一个月的工资《实际上这家厂刚开业,我弟只做了二十多天》500元。同时我弟还在家休养,不会再去厂里上班了。但是现在厂里的负责的人孔生把大部分的股份转让给欧生,厂的大小事务由欧生负责。我们找欧生时,欧生说要孔生来把事情说清楚才能付给我们。而孔生却几个月不见人影我们无法找到他。到现在为止我们实际上只拿到一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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