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县长,还是再找房管部门,还是到法院告状。告状告谁,县长,还是城管还是领居?
更新时间:2005-10-10 16:48:14
问题描述:
房子纠纷,我应该找谁我祖传厨房有一面墙与邻居共有,房产证上注明(虚线部分)使用上不能破坏房屋结构。现对方拆老房建新房,将与我厨房共有部分折掉2尺多,导致我们老房墙壁悬空,老房成为危房。现在邻居的新房有2尺成了我厨房的新墙。也没有排水沟,也没有经过我们签字同意,请问我们可以主张什么权利,怎样维权。还有,我们是县城,拆建房子要经过四邻签字、城管部门批。(我们是古民居,整个小弄算我们房子大,共有四户,一户签字三户没签字)。现在事实是有一个与本房无利害关系的邻居签字了,房管部门据此批了。(我们事前不知道)。我们认为城管部门有过错,反映到城管,城管已经叫对方暂停。但现在据说城管部门态度变了,放话说房子是县长批的,城管没责任,要我们有事找县长。我们普通老百姓,哪敢找县长,可眼睁睁看着这么大个房子,(三层楼古房)就这样被毁掉,心痛呀。三层古楼房,拆掉二尺长,这面墙不就悬空了吗。现在对方在加紧施工,一层快封项了。可是人家有关系,有县长,请教,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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