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吴中区劳动局按以前还是吴县市的文件来操作此事有道理吗?若没有,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5-09-30 19:25:0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私立学校工作两年了,但单位没有给我交社保。投诉到劳动局后,吴中区劳动局表示只能按当年社会平均工资补交,而不是工资总额(根据是1998年吴县市的一份文件)。而我到苏州市劳动局了解到的是要按工资总额补交的。吴中区劳动局表示没有接到苏州市的新文件,而且文件又不是针对我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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