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不同意过户)还是夫妻的份上,还是赖在我的房子里不肯走,也没有到公证处公证。
更新时间:2021-09-26 16:40:04
问题描述:
我父亲和他前妻在2011年的时候(当时还没
离婚,现在已离婚)将一套房子以赠与的形式过户给了我,在过户之前,他前妻在一张纸上用笔写了一句话,大致意思是让我允许她在这套房子永久居住,然后让我在这张纸上签了字(我如果不签,她就不同意过户),当时我看在我爸和她还是夫妻的份上,就签了字。而现在,我爸和她已经离了婚,她和我们已经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但她现在还是赖在我的房子里不肯走,而我有急事需要卖掉这套房。所以,我想问的是:
①十年前我签的那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那个协议既没有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也没有到公证处公证。
②以前法律并没有
居住权的概念,这样私自拟定居住权协议,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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