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经营不好,老板说关店,我在店里工作18年了,想问一下,能赔偿多少
你好,根据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个月计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若是没有签订合同未购买社保还将涉及相应赔偿。
一般情况下是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请告知你的年龄来为你分析计算。
根据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金额,赔偿一年一个月的赔偿金
首先,你今年的岁数多大,再次,有没有合同什么的。
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依据赔偿12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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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工作地点搬迁、岗位变动、酬劳减少等,如果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接受的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岗位职责;不愿意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