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他(法人代表)是否触犯法律?公司现在应该怎么办?(成立公司当初
更新时间:2021-09-14 16:40:3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父亲和他兄弟共计五人成立了一个公司,做农村种植产业(此产业在当地县城已经得到政府的认可并在发改委立项),且陆续得到过一部分的政府补助款及相关产业补助款。
但是其中一个股东(
法人代表)在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下,私自去银行取了几次款大部分用于了自己的私人开支(包括偿还他之前欠下的多笔债务,以及用于装修自己的房子),其他股东鉴于公司资金被滥用,政府补助资金没有完全被用于产业的基础建设及产业的持续发展,其中两个股东就联合监管了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可是此股东(法人代表)以公章和私章丢失为由,又去刻了公司公章和他的私章,又多次去银行取钱并开支(用于建设他自己的房屋),请问现在他(法人代表)是否触犯法律?公司现在应该怎么办?(他个人支取的金额应该在50~80万左右。)
(成立公司当初,全部由我父亲投资,包括前期的公司费用及种苗培育等等,法人代表没有出资过任何款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