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的行为是属于挪用公款?还是属于盗窃?还是属于诈骗?
更新时间:2021-09-29 11:35:15
问题描述:
我在九十年代初期开了一个私营服务部(私营公司类型),银行账户上有存款三十多万元,我因业务出国考察了,我将银行预留的印鉴章(财务章和法人章)交给了自己的姐夫保管就离开了
上海一周时间,回来后得知我的朋友找到我姐夫,说我在国外需要用钱的理由,从我姐夫手中骗走了可以在银行取钱的印章,将三十万整一次性转到了他的个人账上,逃离上海出国了,此款至今未还给我,他这样的行为是属于挪用公款?还是属于盗窃?还是属于诈骗?我现在可以报案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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