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想咨询首饰、见面礼1万元,当初说是给我个人的,是否算是我的个人财产还要归还吗?酒席是男方父母要求办的,钱是他们垫付的,当时协商好除女方亲友的礼金归我外,其余礼金都归他们,那是否我还要负担每人一半
更新时间:2005-09-08 18:43:19
问题描述:
我与老公是去年年底结的婚,但现在因为感情问题我提出离婚,但他要求我归还当初结婚时他父母和亲友赠送给我个人的所有首饰(钻戒、项链和黄金饰品),另外他要求我归还我买礼服3000元,见面礼1万元,办酒席的2万元(共4万,每人负担2万),共计现金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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