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写协议书是否合法?如果他不同意这份协议,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讼诉得到赔偿?我的那份诊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起诉的话,我还需要做什么?
更新时间:2005-09-19 18:40:51
问题描述:
我和我的丈夫婚后在一次打架时,将我的耳膜打穿孔了,事后他陪我到医院,大夫说是因击打所致,并在诊断书是写明,现诊断书在我这儿。昨天他找到我提出要协议离婚。在协议书上其中有一条我这样写到“男方将女方的耳膜打穿孔了,给女方精神上和身体上带来了伤害,男方一次性付给女方贰万伍千元做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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