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先生:您好!想向您请教,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有无可能收回房子?
更新时间:2005-09-07 18:08:12
问题描述:
1997年镇卫生院建造药房(一楼),经医院职工提议,医院与职工双方协定由职工个人出资在新建药房上搭建二楼和三楼,不得转让,如遇拆迁等由医院或上级部门作相应处理。我父亲是医院职工,出资然后住进了位于二楼的最西边的房屋,无产权证,除协议外无任何其他证明。2000年父亲去世,作为儿子的我在2001年9月8日将房子转让给了陈某,并签定了相关转让协议,同时将医院与父亲签署的原始协议及建房费用发票一并给了陈某。2005年9月,医院要将房屋拆迁,并将向拆迁户进行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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