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能否主张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半?是否需要本人证明丈夫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不知情?还是
更新时间:2021-09-24 15:29:57
问题描述:
您好。丈夫刘某死亡。没有留下遗嘱。
法定继承人只有丈夫的父亲,本人,以及丈夫与前妻生的一个儿子刘小某。后丈夫的父亲也死亡。丈夫的父亲还有其他
法定继承人。
1. 现在本人想与继子签订遗产分割协议,此协议是否需要丈夫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参与? 2. 如丈夫父亲应分份额的法定继承人没有签署遗产放弃承诺书,只有本人和继子刘小某签署遗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在本人和继子之间是否有效?之后刘小某能否以协议无效为由主张重新分割遗产? 3. 在我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某擅自将
夫妻共同财产给继子购买房屋,登记在继子名下,本人能否主张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半?举证责任如何分配?是否需要本人证明丈夫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不知情?还是因为继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父亲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向我征求意见则推定其不是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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