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范畴。条例中第三章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指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为工伤。但我骑的是电动自行车,另一个骑的是自行车,好像与条例不吻合,不知道
更新时间:2005-09-06 15:47:08
问题描述:
我当天晚上7:00骑电动自行车到公司上夜班,一骑自行车中年男子斜穿马路与我相撞,当时车速都不是很快,好像都只受了点皮外伤,双方都未报警,各行其事。但第二天我明显感觉到肩部疼痛得十分厉害,到医院拍片检查为锁骨断裂,需做手术。目前手术费用花去八千多元。公司已同意申请工伤,但需自己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劳动保障部门回复说必须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否则不能享受工伤保险,但当时没有报警,哪有事故认定书!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