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从新与我签的租赁合同。担当我向我上个租赁方要求返还半年租金时,我能要回这半年的租金吗吗?
更新时间:2021-08-22 08:04:37
问题描述:
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弟三方转租的木料堆放场,建设的永久性充电桩租期为一年并全额交的租金,担他只有半年的租赁权即收了我一年的租金,土地的拥有者告知我他租期只有半年,并从新与我签的
租赁合同。担当我向我上个租赁方要求返还半年租金时,他以我租场地是放木材而变成充电桩为由不退还多收的半年租金。我租时以告诉他建充电桩了,我能要回这半年的租金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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