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否可以通过借条的方式证明他欠我4万块钱呢,这在法律上得到承认吗?有法律依据吗?
更新时间:2005-09-05 11:37:12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上次向你咨询过关于房产证上名字的事情。我和男友买房的时候我出了2万多,再加上我们从去年7月到今年4月每月4000块的贷款一人一半,目前为止,我一共为了房子付了40000块左右,现在和他分手了房产证上要把我的名字消除,但是在付钱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凭证,他说会把我出的钱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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