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身边只有一套结婚前父母买给我的住房,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房屋也抵押给银行了,现在还欠银行十万左右,是分期支付的.那几个曾是合伙人的借款我该怎么承担呢,是不是一定要把房子卖了才行吗?我现在上有老
更新时间:2005-09-28 19:39:43
问题描述:
我老公承包了一家小企业,当时是用他父母的房屋作抵押的,我对合同的具体事项一概不知,也没参与他的经营中.每个月他只有一千元左右的工资用作日常的生活开销,其他的我都没享用过.在承包之前他还找人合伙开了一家小厂,具体的我也不怎么清楚,后来把设备卖了,合伙资金转为借款,我也从来没见过借条,也是事后才知道的.可最近我老公突然消失了,我也报过警了.听说他欠了好多债务现在他不见了,所有的债权人都来找我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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