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通过什么途径较好的解决这件事?我有多少希望拿回那些钱?怎样才能让他这样的坏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新时间:2005-09-04 08:57:37
问题描述:
我认识了一个朋友,经过交往,他以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为由,先后从我这借走13万元。原来口头许诺会给我利息,但没有兑现。接走的钱有借据为证。他在借条上写的是借走15万元,他说其他两万算做利息。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现在,我知道他根本没有做什么生意,而是拿去吃喝嫖赌了,并欠下将近30万的债务。由于债主逼债,他以躲在台州的姐姐家。他还没有成家立业,也没有什么财产。我知道问他讨回我的钱很难。我现在已经以他有欺诈行为把这个案件报到了派出所。但现在还没有什么消息。我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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