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您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该怎样做?请您帮助我好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5-08-31 11:16:42
问题描述:
我7月31日与一家贵宾卡销售公司签了试用期协议并交纳了488元资料周转金做了话务工作,协议规定如果辞职需完成一单业绩或者是提交300份客户资料就可退还资料周转金,工作后我曾服从公司安排从市场部调到话务部工作,可当我提出辞职时公司却不履行协议,并以我现在属于话务部与公司无关系拒不退还资料周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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