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两个人都觉得对方的想法不合理,那么请你帮我们分析一下这件到底研究生甲应不应该对我丢失财物负责,并承担损失。如果应该的话,恳请你帮我们找到依据或理由。并在承担多少这个问题上给予我们原则性
更新时间:2005-09-02 15:24:3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以下是事情发生的经过: 我是江苏大学的毕业生。准备参加2006年的研究生考试。自2005年7月5日起开起租住在校外的一处居民楼内。所租住的居民房是三室一厅,在一楼。向我提供租赁的是同校的两位研究生,他们是同学。为了叙述方便,现以研究生甲、研究生乙区别。他们是在有转租权的情况下提供给我的。同时他们两个人分别住在三室一厅的中两室内,这两室是相邻的,我的房间的门与研究生乙的正相对。研究生乙的房间除了有一个通向客厅的门,还有一个通向楼外的门。这个门由两道门组成,里边是铁门,外边是沙网门 于2005年8月14是凌晨1点到2点之间发生了入室偷盗案件,本人在大约两点半的时候醒来。发现自己的门开着,并发现住在斜对门的研究生甲的门也开着(睡觉前两门都是关着的)。发现不对劲,然后下意识地查询物品,发现手机丢失,还有裤子也被丢在研究生甲的门前,裤兜里的钱也被偷去。然后叫醒研究生乙,并报警。在整个事件中,有这样几种情况:1.事后经查,小偷是从研究甲的窗户跳入,在研究生甲的被子上有脚印。2.小偷曾试图从研究生乙的通向楼外的门进入,将沙网弄开,因铁门关着未得逞。3.案发前两天研究生甲回家,此事未告知我。4.研究生甲回家前,以房屋潮湿为由将窗户打开,窗户打开这件事并未告知我。5.研究生甲对安全问题有认识,并且自己屋中无贵重物品这也作为打开窗户这件事的原因之一。6.研究生甲所住房间窗户没有防护栏,这一点研究生甲是知情的。7.在我租住之后,晚上睡觉时没有将卧室门从里面反锁过。8.手机放在我床头,在小偷偷盗过程中,我睡在旁边。9.研究生乙当时也住在他的房间里,并且开着床头灯。10.研究生乙与住同一房间的室友听到了小偷开我门的声音。并因此事对话,小偷听见与否未知。事后回忆,以为我上厕所。11.研究生乙的卧室门是反锁着的,未失窃。12.研究生甲未有财物损失。主要观点: 本人:我认为,这是一个安全问题。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作为防御小偷的最外层防线即整个三室一厅的周边的起着主要的作用的门窗出现了安全漏洞;另一方面是我的卧室的门没有反锁。但我并不认为这两方面是等重要的。我认为在研究生甲长期离开之前,关窗或者说考将这个窗户开着会对他人的财物安全甚至生命安全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很必要的。即使对于整个三室一厅的安全体系而言,周边的门户也起着比卧室的门重要的作用。所以我觉得研究生甲应当为此次小偷入室偷盗并造成我的财物损失这件事负主要责任。当然,我不否认在此次事件中,卧室的门没反锁也有责任。 研究生甲:此次事件中,愿意对小偷进入负责,也愿意对小偷对客厅内的财物造成的损失负责,但小偷进入其他人的房间不负责。认为其他人应对自己室内的财物负全部的安全责任。主要分歧: 研究生认为小偷入室他有责任,但再进入他人的房间就不再负责。我认为这个过程是一个连贯的过程,而且这次失窃小偷能得手与能进入这个三室一厅有莫大的关系。所以研究生甲理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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