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种情况如果我离了婚,我能得到什么?房子是以他父母的名义买的,离婚后我无安身之地,他们难道就不管吗?而且流产后我的身体总是不好,难道我所受的这些罪都白受了吗?我有权要求赔偿吗?而且婚前所有买的东西
更新时间:2005-08-24 13:16:0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外地在津打工的大学毕业生,现嫁到天津塘沽的一户人家,和公婆一起住,由于丈夫比我小,总舍不得离开他父母,结婚前本来说新房给我们住,可现在他们也一块搬来,绝口不提甚至否认此事。他父母是那种给自己花钱都不舍得的人,而我是那种喜欢结交朋友,所以他们总是挑我的理,而且我怀孕的时候都不舍得给我买什么,还和他儿子说他们那时候就吃大米稀饭,让我也节约一点儿。就这样我一直别别扭扭地,孩子也不幸在六个半月的时候死在肚子里。我们的矛盾也就一天天地激化。而他儿子是极孝顺的,所以从来不管我对还是错,总是站在他妈那边。生活了两年,我们之间在他父母的挑拨中感情逐渐消失。现在只要我回家他就处处找茬嫌我用水多,用电多,甚至在昨天还提出要和我离婚。我也同意了。我不想再受折磨了。提到财产分割,他说我只能把我的衣服带走,其他我什么都不会得到,而且就这么把我赶出家门,休想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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