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能否到当地要求退回保释金和扣押物品;2.如果我现在去要求退还保释金,公安机关是不是能以案件没有结束为理由拒绝退还(当时和我一起被抓的人现在还被扣押没有庭审过);3.由于案件没有结束,当地机关是否
更新时间:2005-08-23 19:54:10
问题描述:
去年7月18日,我在外旅游(随行同伴是一气功民间组织的负责人)因涉嫌参与非法组织活动遭到38天的刑事拘留,由于检查院不批捕 ,当地公安机关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当时扣押了我的身份证,手机,和银行卡等物品。现在已经一年到了取保候审的期限。附:当时对我几种处决书如下:7月18日涉嫌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刑事拘留;8月25日定的涉嫌造谣诽谤或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要以逮捕,检察院不批捕,当地机关以刑法69条规定释放;同时当地机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按刑法51条第2款的规定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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