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在法律方面应该负怎样的责任。2、费用应该交付多少。3、学生的保险参加了,学校还格外给学生医疗费用吗。就是保险公司付给他医药费,学校是不是还要给一份费用。4、学生在出院多长时间内可以进行评残。5
更新时间:2005-08-24 08:51:3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小学校长,学生在参加全镇运动会时,(跳高)不慎将右胳膊造成骨折,学校的器材是专用的跳高垫子,标准的跳高架,并且学生参加了意外事故保险,个人交付保险费用,学生住院后17天出院,共花费医药费4334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