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他们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算重婚吗?如果我要起诉,我该如何做?如何取证?那些证据才有用?
更新时间:2005-08-20 11:50:32
问题描述:
我爱人在去年与我不辞而别,据众论说他是与一女人私奔来到深圳打工,但在后来的联系中,他从不承认有这样一件事。直到我带着孩子下深圳那个女人主动找到我,我才知道我爱人一直和那个女人同居,并于今年7月5日在福田医院生下一个私生女。我们有一六岁个孩子。而那个女人离过两次婚,前面有过两个孩子,现在生的是第三胎。我一直很爱我爱人,也很爱这个家,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的行为让我非常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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