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如果他们不给退款,能否定性为诈骗?
更新时间:2021-07-31 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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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
大连一家出国公司办理出国劳务,事情没办成,之后我没有让他们给我提供服务。中间已经相隔两年多了,现在我让他们退款,他们和我要收据,当时有两笔款项,其中一笔没给我开收据,但是有支付宝转账记录。当时经办人已经离职,现在另外的人在负责办理。他们让我写一份收据作废声明,然后寄给他们,请问写了这个,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如果他们不给退款,能否定性为诈骗?谢谢 我能不能写?内容如下: 收款收据作废声明 本人————于————年——月——日在(公司名称)开具《————》(收据名称)收据票号: 收款人姓名:—————收据开具款额总计:人民币(大写)————————(小写:————)由于——————————(原因),于———年——月——日票据与款额自动作废,如出现因此前票据纠纷与————————(公司名称)无关,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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