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有明确孩子抚养费问题,我查了一下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更新时间:2021-07-29 11:39:08
问题描述:
我和前妻
离婚四年左右了,离婚时没有明确孩子
抚养费问题,只是协议写明各负责一半,当时孩子上小学,她每个月给一千,现在孩子上高中了,各种费用都在增加,而且又面临孩子高中补课问题,让她负责一部分补课费,她不给,我查了一下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月收入的20%~30%,而她每个月的收入是五千以上,我去年下岗,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按规定补交抚养费,并且要求从现在开始一次性补齐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另外,抚养费是给付到十八周岁那天,还是十八周岁后的十九周岁那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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