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判决于2021年4月生效,减刑是从转到监狱后的时间开始算起?还是之前在看管所累积的时间也可以
更新时间:2021-07-22 10:38:09
问题描述:
二审判决判决于2021年4月生效,由于2019年10月13日已经被关押到看管所,所以执行刑期为2019年10月13日至2022年6月12日。但由于监狱位置一直不够,在排队等候,直到2021年7月中旬才有机会转到监狱,但是进入监狱时间距离出监狱时长已经不足一年,请问还有机会减刑吗?减刑是从转到监狱后的时间开始算起?还是之前在看管所累积的时间也可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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