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尊敬的律师:1、我外婆是否具有继承权?具体有多少?是根据什么法律?2、我外婆有她有生之年,是否可以将她继承的财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别人?别人可不可以是她的儿子?3、分给我外公的七个
更新时间:2005-08-13 14:43:46
问题描述:
陈述事实 我外婆(当事人)和我的第二个外公结婚已经有15年了,去年我外公去世,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了,我外公去世前,他把我外婆跟他的结婚证两本、城镇居民宅基地、临时用地使用费缴费证、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常住人口登记卡亲手交给我外婆,现在我外公的遗产有49个平方的自用地,还有5000元左右的电器及其他!这些遗产是在我外公跟他的子女们分开以后自己一个人买的。(现在我外公有七个子女,我外婆有四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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