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将另一处房产出售可以还清,但无余款了.我带着儿子居住何处?难道属于我的一半财产(应有20万)就这样没了吗?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更新时间:2005-08-11 07:43:19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7月7日协议离婚,两处房产归我.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若干,除26万元用于买房外,余款均用来投资并失败(我不知).现我准备将一套房屋卖掉归还26万元,但其投资失败所欠下的债怎么办?(有30余万元)现债主已上法院要求归还欠款(借条上都只有前夫一人)并查封了两处房产,要求我归还欠款.(理由是前夫已无财产)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