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后来自己个人名义补了一张借条。还是我爸妈投资的?我打给我妈的20几万会被认为是转移共同财产要被
更新时间:2021-07-16 14:29:09
问题描述:
我是女方,婚后我想和亲戚一起投资做生意,当时卡里没有那么多钱,然后让我爸妈打了40万到我卡里去投资了,收益是打我卡上,后来我陆陆续续打了20多万给我妈,没有和男方说。
做投资的股份什么的没有任何书面说明,只是收益打我卡上。这40万也没有任何书面说明,不过我后来自己个人名义补了一张借条。
后来我爸妈需要钱,我就把他们婚前给我存折上的50万打给他们了。
现在我们闹
离婚,那这40万是会认为是共同财产,还是我爸妈投资的?我打给我妈的20几万会被认为是转移共同财产要被追回,或是可以说是他们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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