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退出公司,可是他却不愿意把存放在他手里的公司现金进行分配。与之协商一直无果。无耐之极,我想把公司现有的实物资产(电脑,桌椅,)拿走。但是我考虑到他可能会报警。会不会告我一个盗窃罪。所有的一切,我
更新时间:2005-08-08 01:11:42
问题描述:
我在2003年11月和两个朋友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投资相等,三人平均占用公司的股份,在2004年的6月份的时候,有一位股东撤资退出了公司。而此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当时因种种原因没有去工商局办理公司有关法人和股东的变更。当时因朋友关系。只剩我和另外一位股东继续经营公司,而公司因经营情况于2005年1月份被工商局注销。公司所有现金资产和公章全部暂存在另外一位股东手里。我多次与之协商要求重新注册法定公司,他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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